市人大常委会拟定2004年立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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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拟定2004年立法项目    本网讯(朱延青)3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年工作要点中,拟定全年地方立法工作。    2004年,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将本着“适应发展,符合市情,注重质量,便于操作”的工作思路,突出特色,突出重点,做好地方法规的立、改、废工作,为振兴大连老工业基地、建设“大大连”提供法制保障。拟制定大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大连市船舶修造业管理、大连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等地方性法规;拟修改《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拟废止《大连市惩治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大连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地方法规。此外,今年还将对大连市港口岸线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技中介机构发展、人才市场管理、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建筑市场管理等11个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论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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