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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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2008年1月16,中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 副主任付 颙、李英胜、岳君年、马进明、范成华和委员王杰、王猛、王宏茂、王钟林、毕艳波、刘彦、刘觉民、刘惠斌、李军、李静、李东军、杨艳、陈利军、范振顺、徐有全、韩恒深、韩树谦、谢莲娜、解传波、蔡军、廖岩共27人全部出席了会议,宋国伟主任主持了会议。 会上,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主任解传波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部分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职责,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依法履职等进行了必要的培训。 会上宣读了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的《中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参加会议的几点要求》。要求规定:一、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按照规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提前一周送达常委会组成人员审阅。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按照常委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自觉处理好工作与会议的矛盾,认真阅读分析会前送达的会议材料,准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审议意见。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履行职责,因事不能参加常委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一天告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年中,如果无特殊原因三次不参加会议,常委会要求其辞去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三、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常委会会议时,要保持着装整齐。四、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在会场随意走动,不吸烟。手机保持静音,保持会场肃静。会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中山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草案)》。常委会办公室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2008年工作计划(草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宋国伟同志作了讲话。讲话指出,今天的会议开得不错,质量很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重点讨论了2008年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今年把民生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各位委员也很关注民生,提了很多这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大家的想法是不谋而合的。会后,将召开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归纳总结这些建议,有的要纳入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有的将逐步纳入工作安排,切实把民生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 今年,人大常委会要在继续规范监督程序的基础上,加大监督力度,工作要有所突破,要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制定《关于人大代表旁听区人民法院庭审工作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实施方案》,191名区人大代表参加旁听区法院庭审工作和区检察院公诉工作要有量化要求。通过开展这项工作,提高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检察院的公诉水平。二是对我区食品卫生、物价等关系民生的工作进行重点视察、检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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